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经我局核查,广州市悦赏食餐饮有限公司等27家使用单位的47台特种设备(详见附件)因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设备已不在原址现场,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现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第3.10规定,予以公告注销。
如对附件中注销设备存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日起15日内到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按注销处理。上述注销后的特种设备如需重新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四十条规定,须经检验合格,重新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邝燕妮,联系电话:8159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