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广东臻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广州荔湾产业园区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广州荔湾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对公众公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期限:近期为2024年至2027年,中远期至2035年。
规划范围:广州荔湾产业园区按照“一园三区多组团”布局,总体规划范围东至翠园路,南至佛山水道,西至佛山水道,北至花海路,由东沙片区、海龙围片区、中南片区组成。园区总规划用地面积526.5412公顷(7898.12亩)。
规划定位及目标:广州荔湾产业园区建设是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广佛极点的重要平台,按照“一园三区多组团”的布局思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医药与健康、新能源与智能装备为产业定位,融合生产、生活功能,整体打造湾区“承东接西”的现代都市工业智造高地。到2027年,一批高水平产业载体建成落地;到2030年,现有孵化载体加速转型升级;到2035年,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见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4x3alSKhDsX6k8TVmp3g
提取码:h0b8。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组织单位联系索取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规划园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4x3alSKhDsX6k8TVmp3g
提取码:h0b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在公示及意见收集期间(公示及意见收集期: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6日,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规划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规划组织单位
规划组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1500615
通讯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中段东漖南村638号
邮编:510375
(二)规划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一:广东臻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38085265
电子邮箱:2535419708@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番禺大道北383号海印星玥6栋1603
邮编:511449
环评单位二: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3622545
电子邮件:qxchen13@163.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一路24号
邮政编码:510620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