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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伍子佳与广州更号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7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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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更号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2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伍子佳与你单位关于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5〕1549号)。伍子佳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共计26895.53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16时00分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

  联 系 人:颜奕丽、车文荟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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