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文物博物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直接责任,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文物督发〔2020〕39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及安全管理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荔湾区文广旅体局文博科反映,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需签署实名,匿名电话或匿名信函均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80501383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芳雅苑15号荔湾文化艺术中心618室
附件:1.荔湾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信息汇总表.xls
2.荔湾区辖内已备案博物馆安全直接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信息汇总表.xls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