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荔湾区大坦沙AL0204006地块(AL02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优化》《广州市道教黄大仙祠AF0203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规划成果已完成编制、审查、公示等程序,已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荔)规划资源审〔2026〕5号),自批准之日(2026年4月23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荔湾区大坦沙AL0204006地块(AL02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优化》等规划成果的批复
2.《荔湾区大坦沙AL0204006地块(AL02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优化》通告附图
3.《荔湾区大坦沙AL0204006地块(AL02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优化》公众读本
4.《广州市道教黄大仙祠AF0203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通告附图
5.《广州市道教黄大仙祠AF0203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公众读本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