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雄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已受理李贵世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内容如下:李贵世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称其是你单位员工,2025年3月25日9时55分左右李贵世在广州市荔湾区花地湾南紫兰苑地块项目1号楼2楼工作时从架子摔落致腰部和足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之规定,请你单位在本公告送达后15日内将有关证据及意见材料提交到我局。逾期不提交的,视为举证不能,我局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