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广州市荔湾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8月10日,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领域专项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区委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对象在涉企行政执法领域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02855807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广州市0161号信箱荔湾区委第一巡察组(邮编:510360);专门互联网电子信箱:lwxcz131301@126.com。
广州市荔湾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