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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04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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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荔人社监字〔2026〕17号

惠州市佳朋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在承包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花1-3桩基及抗浮锚杆工程期间涉嫌拖欠劳动者工资一案,在2026年6月3日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穗荔人社监字〔2026〕949-2号),因我局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主动到我局签收该法律文书,我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邮编:510000,联系人:刘积贤、范习武,电话:020-81377531。逾期未到场签收的,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穗荔人社监字〔2026〕949-2号).pdf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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