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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6-07-07 来源: 区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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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责任和落实形式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1

区城管执法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1.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

律法规。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

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现场教育培训学习会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课等开展专题学习;充分用好“共产党员”教育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保密观APP等线上载体,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

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法治观念,培植法律意识,牢固树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自觉做到懂法、守法、用法、护法。

区城管执法局(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宣传信息科、办公室)

2

各街道

1.《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

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贯彻落实《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捋清执法思路,提高井盖设施按期修复率。知晓城市容貌规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综合协调科,执法指导科、政策法规科)

3

户外广告设置人或户外广告建筑权属人

1.《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开展现场普法。

让设置人或权属人了解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履行管理职责。

区城管执法局(市容科)

4

社会大众

1.《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2.《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检查执法等工作,结合生活垃圾分类“五进”活动、“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全民行动的氛围。

区城管执法局(分类管理科)

5

局机关、各街道、燃气企业、餐饮场所、社会群众等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3.《广州市燃气管理条例》

授课、现场宣传、指导。

加强燃气管理人员培训、积极抓好辖区燃气监管工作;指导、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餐饮经营者、燃气用户安全用户意识。

区城管执法局(安全生产和燃气管理科)

6

各街道相关负责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等法律法规

集中授课、案例分析会、指导等。

杜绝违法建设。

区城管执法局(治违督导科)

7

广大市民、个体经营户、商铺管理者及建筑工程管理相关企业管理者、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相关企业管理者、广州市燃气经营相关企业管理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3.《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

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5.《广州市燃气管理条例》

通过面对面宣传、会议宣传、约谈等方式。

广大市民、个体经营户、商铺管理者及建筑工程管理相关企业管理者、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相关企业管理者、广州市燃气经营相关企业管理者了解到相关执法依据、执法准则,自觉做到知法守法。

区城管执法局(执法指导科、余泥所)

8

广大市民、个体经营户、商铺管理者及相关企业管理者

1.《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2.《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3.《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4.《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授课、现场宣传、指导。

广大市民、个体经营户、商铺管理者及相关企业管理者了解相关执法依据,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

区城管执法局(执法指导科)

9

各街道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3.《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学习、现场指导

提升各街道依法依规开展历史文化保护执法工作能力。

区城管执法局(名城保护执法科)

10

各街道沿街商铺、企业等责任人

重点普及《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通告》等相关法规政策

现场走访巡查普法、入户上门宣讲

沿街商铺责任人自觉自律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义务,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干净、容貌整洁、秩序良好,无违反“三净”“三好”“三不”现象。

区城管执法局(市容科、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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