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荔湾区传统风貌建筑预先保护对象(共计2处)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传统风貌建筑预先保护对象名单(2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