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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李石兰等3人与广州陈和然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24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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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陈和然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年7月1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石兰、陈高庭、李阳明与你单位关于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6〕1797-1799号)。申请人李石兰的仲裁请求为: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2月15日至2026年3月29日的工资6527元。申请人陈高庭的仲裁请求为: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29日的工资16488元。申请人李阳明的仲裁请求为: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28日的工资6500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8月26日9时15分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

  联 系 人:肖佳、杨健鸿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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