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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邹志滔与广州市荔湾区陈家祠越师傅轻食店(个体工商户)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30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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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陈家祠越师傅轻食店(个体工商户):

  本委于2026年9月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邹志滔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6〕2221号)。邹志滔要求确认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押金、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合计78007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1月3日16时00分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

  联 系 人:王婧如、冯可欣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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