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地单位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现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度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通知》(202203020077)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属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将文件精神传达至下属单位执行。
请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将文件精神传达至下属经济联社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度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通知.zip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