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政府印发《广州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荔湾区政府印发的《关于荔湾区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更好地发挥全区应急避难场所的应急功能,提高全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荔湾区应急管理局将对全区应急避护场所的标识标牌进行补充建设。现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揽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荔湾区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补充建设
建设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
项目预算:经费控制在45万元人民币以内(含施工安装和后期维护费用)
项目位置:广州协和中学、真光中学、醉观公园等28个应急避护场所内外。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
(一)应急避难场所内部标示:
1.标识板:252个
2.应急避难场所平面图:28个(含56个标示杆)
3.引导标识:252个(含56个标示杆)
(二)应急避难场所周边标识:112个(含112个标示杆)
标识标牌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广州市市场监督局2022年5月发布的《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和《广州市应急避护场所标识系统设置细化要求》的规范标准和材质要求建设。
(三)以上标示杆应下埋深度不少于50公分,并以水泥混凝土加固(水泥混凝土大小不小于50cmx50cmx50cm)。
(四)全部标识标牌采购应含10年建设维修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内项目建设。
三、项目承接方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4、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网络打印件需为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5、已进入政府采购系统(广东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单位。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6、具有承包过类似应急避护场所项目建设的案例,承担过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程、装备、宣传等方面的工作案列优先考虑。
7、其他需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相应的资格证书、报价单、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信用情况材料、服务方案等。
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
报名提交资料自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28日止,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报名截止后,对各报价单位从综合实力、服务优势、技术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比对,确定候选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本单位会向其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递交资料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荔湾区逢源路129号四楼408室。
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020-81934839。
七、其他事项
荔湾区应急管理局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如需现场勘察,请及时联系荔湾区应急管理局做好勘察安排。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及条件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
附件:待补充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指示标识牌统计表
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