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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03 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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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2〕161 号)和市教育局提供的分配方案,现将2023 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1,098,645元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中,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助学金资金)省级资金58,200元。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免学费资金)省级资金1,040,445元。具体资金分配、科目情况、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二、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中职教育免学费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分别为“A0109 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A0110中职教育免学费”,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三、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要求,需同步将本区财政对应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请严格把关相关支出,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属于惠企利民资金的,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如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四、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2〕223 号文要求,以及粤财预函〔2021〕1 号、财办〔2020〕29 号、财监〔2020〕13 号文等有关直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密切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前文有误,以此为准).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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