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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中央财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16 来源: 荔湾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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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民政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中央财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3〕7 号),现将2023 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659 万元下达你们。项目具体名称及资金明细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录入,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此次下达资金为“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302-困难群众救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三、此次转下达的资金请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同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中央财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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