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 2023年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要求,为推动整治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出行交通环境,决定购买社会服务开展交通秩序劝导和整治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道路交通秩序维护服务
购买服务单位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服务地点:环市西湾路路段、西湾横路路段;环市西路广雅路路口、西湾路站西路路口、西湾横路西湾路口;西村地铁站各个出口以及其他街道有需要的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交通秩序整治、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五类车”整治以及甲方交办的其他交通整治工作。
项目估算总投资:180000元人民币。
服务期限: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4月16日(具体开始和结束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服务岗数:10个交通文明劝导员服务岗位
二、服务标准
以定点看守、巡查、宣传告知、提醒劝阻、劝离和情况报告等方式,协助和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综合行政执法队对非机动车进入从右侧起第二条车道、逆行、闯红灯;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违反规定载人、乱停放;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道路交通整治工作,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服务区域内的治安联防、环境卫生保洁、清除乱贴乱画以及整治“五类车”等工作。
三、报名服务单位资格条件
(一)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三)有相应资质和项目经验;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五)项目中选单位中选后不得转让。
四、资料递交
请有意向报名的单位书面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一分队递交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其公司属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名录;
(二)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提供服务的报价(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服务时限等内容;
(六)有开展维持交通秩序的经验、取得较好的成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相关佐证资料;
(七)以上资料以及参加询价的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均应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
(八)参加询价的单位需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九)所有报名资料密封递交。
五、接受递交资料及看现场时间
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8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六、递交资料截止时间
2023年2月8日下午17:30截止,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七、递交资料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协和路1号
收件单位:西村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一分队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1707074
八、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1707074
九、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街道招投标小组对各报价单位从报价、资质、信誉、服务经验、设计方案合用性、可行性、过往业绩等方面综合进行比选,确定候选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