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作废声明
发布时间: 2023-02-10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兹我局下列人员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现声明遗失的证件作废。遗失证件如下:张华(证件编号:19010311024)。

  特此声明。




  荔湾区司法局

  2023年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