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拟对荔湾区2023年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20-81930989
二、项目名称
荔湾区2023年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服务项目
三、项目公告时间
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2日
四、服务内容
结合荔湾区实际,按照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及生态环境宣传工作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一)围绕生态环境相关主题,协助甲方组织开展2场次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二)协助甲方设计及制作一批宣传生态环境为主题的展板等(不少于3块)。
(三)协助甲方开展新闻宣传报道、新闻摄影及短视频制作等2场次培训活动。
(四)协助甲方制作或购买一批以生态环境为主题的宣传品等(不少于100份)。
五、服务期限及经费预算
服务期限:1年。
经费预算:最高限价5万元。
六、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纪录。
(四)具有丰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经验。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3年2月15日至2月22日18:00时截止。
(二)提交资料(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需求响应、报价。
3.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电子邮件地址:3809997@qq.com,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监管二科(注:恕不接收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八、服务机构确定
在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组织对报名的材料进行综合衡量后确定,结果将在荔湾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报名的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
附件:荔湾区2023年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服务项目报价一览表.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