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代理记账机构:
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凡2022年12月31日前核准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需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填报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
请区属各代理记账机构加强对年报工作的重视,并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完成本机构及其代理记账客户的年报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