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荔湾区东沙街道拟购买一批办公家具,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位要求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内容:办公家具一批(详见附件)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含运费)。
(四)供货地址:荔湾区玉兰路3号。
二、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报价人有相关政府采购供货商资质证明。
(三)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家具生产与销售”相关内容。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人的报价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部税费、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综合关税等。
报价文件包含报价书(附件)、报价清单(加盖公章)、提供产品参数和彩色图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各种企业资质证书(各类证照须校验原件,存留复印件)。以上资料应装在一个文件袋,封口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1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玉兰路3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81530292。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相关费用的承担:各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项目询价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本单位将不为本次询价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六、候选单位确认
(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3个或3个以上单位报价方为有效询价。
(二)将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设计方案、报价、过往业绩、质保和售后服务等因素,择优选择。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比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签订合同
项目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七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选单位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选择候选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