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优化用房功能工程项目
二、采购限价:最高限价为6万元(含税)。
三、供应商资格
(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二)具有相关装修装饰资格证件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见附件1)。
五、投标、评标
(一)报名
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18:00。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零星采购专用邮箱lwfybangongshi@gz.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原件的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报价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一正两副,可双面打印),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于3月13日18:00前送达我院(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荔湾法院办公室,020-83005860)。报价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企业认证情况等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
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依次列明针对办公室的材料、工艺,材料提供实物样图);
4.投标报价;
5.服务质量证明(如有);
6.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及满意度评价材料(如有);
7.投标人收到公告的知悉函(见附件2);
8.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三)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4日
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
(四)评标及选定供应商
由我院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工程理解程度、资质、报价、业绩、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供应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完成采购流程,并公示采购结果。
六、联系人及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83006228
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优化用房功能工程项目需求表(1).xls
附件2投标人知悉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