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荔湾湖公园五秀桥灯光老旧设备更换项目采购实施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 项目名称:荔湾湖公园五秀桥灯光老旧设备更换项目
二. 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
三.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进一步完善荔湾湖公园五秀桥沿线夜间基础照明设施,打造舒适、美观、经济、安全的休闲娱乐场所,更换荔湾湖公园五秀桥沿线老旧灯光设备一批。
2.服务内容:通过在荔湾湖公园五秀桥沿线增加、更换栏杆地脚灯约170套(详见附件采购清单,具体按实际采购为准);其中含灯光设备设计、安装方案及箱后的电线电缆、开关电源、照明灯具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和后期维保(质保期至验收合格起至少2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保)。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安装、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完工资料收集整理、包维保等。
采购项目预算:¥49856.00
4.合同履行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5.严格做好安全措施,安装期间确保荔枝湾景区正常开放。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报价人拟派往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并提供近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报价下浮率是固定且是唯一的,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具体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询比项目的中选通知书由询比人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3月 9 日至2023年3月13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3月 9 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3月 13 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至3月13 日17:00前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192号1楼文旅设施和产业发展部,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三.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81290862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192号
附件:荔湾湖公园五秀桥灯光老旧设备更换项目采购清单、询比文件.doc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