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园区基础设施修复项目施工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园区内大理石地面修复约90平方米、木塑板栈道修复约30米、湖边堤坝加固修缮约20米、瓷砖加固修复约30平方米、水上浮台喷漆翻新约80平方米、新增铁围栏约70米、荔径云堤钢结构柱子除锈加固等。
2.项目地点:荔湾湖公园。
3.项目估算总投资:25万元。
二、询比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施工总承包。
2.施工工期:施工总期暂定10日历天。
3.质保期:12个月(具体以合同为准)。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及结算单价按实结算。
2.服务内容: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工作为止。
3.质量标准:合格。
4.严格做好安全措施,施工期间确保正常通行。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3.报价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各报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报价。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结算时参考《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等现行定额及广州市现行计价文件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财政评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具体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询比项目的中选通知书由询比人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4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3月10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3月14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3月15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192号1楼文旅设施和产业发展部,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三、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
联系人: 冼小姐
联系电话: 020-81290862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192号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