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优化用房功能工程项目
二、采购限价:最高限价为6万元(含税)。
三、供应商资格
(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二)具有相关装修装饰资格证件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见附件1)。
五、投标、评标
(一)报价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一正两副,可双面打印),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于3月20日18:00前送达我院(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020-83006228)。报价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企业认证情况等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
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依次列明针对办公室的材料、工艺,材料提供实物样图);
4.投标报价;
5.服务质量证明(如有);
6.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及满意度评价材料(如有);
7.投标人收到公告的知悉函(见附件2);
8.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1日
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
(三)评标及选定供应商
由我院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工程理解程度、资质、报价、业绩、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供应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完成采购流程,并公示采购结果。
六、联系人及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伟杰
联系电话:020-83006228
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优化用房功能工程项目需求表(1).xls
附件2:投标人知悉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