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从2023年3月22日至6月12日,对花地街道及所属社区党组织以及花地经济联社党组织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区委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花地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024512663,每天接听时间(工作日)为:09:00-12:00、14:00-18:00;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广州市0161号信箱荔湾区委第四巡察组、邮编:510360;专门互联网电子信箱:Lwqwxcz4@163.com。
中共荔湾区委第四巡察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