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拟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一批2023年度党建引领宣传用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内容
定制有党的二十大宣传、街情街史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图样宣传用品,包括折页扇(折叠扇)2500把、小台灯2500个。
三、总价最高限额
人民币9万元(含设计费、制作费、运输费等)。
四、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二)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公告时间(三个工作日):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0日。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红楼路38号二楼左侧(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徐女士、范先生;联系电话:81927957、81753633;
(三)报名方式:将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直接递交给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
(四)资料提交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
3.相关产品设计方案(原件,并加盖公章);
4.报价资料;
5.过往业绩;
6.承诺书;
七、供应商确定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集齐供应商报价资料后,进入比选程序,比选工作由桥中街道政采评审小组组织实施;
(二)对符合相关条件和质量标准的物品报价及质量进行比较,同等产品质量条件下,按报价从低至高依次确定第一候选单位、第二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八、签订合同
中选供应商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我单位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单位。
附件:桥中街道关于采购2023年度党建引领社区(经济联社)服务群众宣传用品项目承诺书.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