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大整治办《2023年广州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方案》《2023年广州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考核方案》以及区政府《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持续提升我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效能,谨邀有相关能力和资质的公司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对芳村大道西主干道开展交通劝导工作,包括:秩序维稳整治、安全宣传、劝导服务等。
1、服务地点:石围塘街芳村大道西主干道
2、项目服务期:约8个月(2023年5月—2023年12月)。
3、岗位要求:在芳村大道西主干道路口对机动车和行人进行交通劝导,对不带头盔、逆行、随意闯红灯的行为进行劝导教育。
4、工作时间:每天7:00—19:00。
5、人员要求
保安员要求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55岁以下,无违法记录,并符合广州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所需工作服和器械全部由中标公司负责。
6、人数:2023年9月份创文关键月每天备齐20名保安员,其余月份每天备齐10名保安员(视周边环境情况动态调整上岗人数)。
二、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报名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3.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中有相应资质和项目经验。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项目中选单位中选后不得转让。
三、项目报价
不高于112万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4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515室(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20-8154584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书面递交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
B、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
C、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及身份证复印件;
D、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服务时限等内容;
E、以上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均应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
F、参加询价的单位需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