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推动辖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西村街道办事处决定购买公共领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共领域环境综合整治服务。
2、购买服务单位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3、服务地点:辖内3座天桥以及街道其他有需要整治的地点。
4、服务内容: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群防群治巡防、安全宣传和劝导、街道交办的其他整治工作。
5、服务金额:总服务费用不超过6.8万元。
6、服务期限:约25天,每天时间为7:00-21:00。
7、服务岗数:8个环境综合整治服务岗位。
二、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报名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3.有相应资质和项目经验。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项目中选单位中选后不得转让。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至2022年4月25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151号之二西村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治办,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6192363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书面递交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服务的报价,并注明结算方式、服务时限等内容;
(4)有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经验、取得较好的成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相关佐证资料;
(5)以上资料以及参加询价的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均应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
(6)参加询价的单位需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7)所有报名资料密封递交。
四、中选单位确定
我单位将对各意向单位进行综合评选,评选结果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其他说明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村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