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二)项目最高限额
项目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经费、专业支持经费、交通费、电话费、办公经费、项目评估费、税费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费用。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制,若项目周期内评估实际产生的费用超过中标价,则由承接机构自行承担。
(三)采购内容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详见附件1。
(四)采购期限
壹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计起)。
二、承接机构资质基本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注册地在广州市或在广州具有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三)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18时期间任意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二楼221房),联系人:崔先生;联系电话:81377857。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须一式五份,制订成册(封存提交),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登记证书副本、履约能力情况、财务状况(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配置情况、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遴选办法
(一)遴选内容主要包括参与遴选机构的服务方案、相关项目经验、团队配置、资质、预算等方面(详见附件2)。由我局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得分情况,确定一家承接机构。
(二)截至报名时间不足三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重新组织遴选。
(三)评审会结束后,将通过荔湾区信息网(http://www.lw.gov.cn)向社会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承接机构,应在规定时间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未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