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辖区相关企业:
现将《2023年荔湾区“广东技工——匠心传承”评茶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发动,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荔湾区总工会
2023年5月12日
(联系人:刘婷婷,联系电话:81574012)
2023年荔湾区“广东技工——匠心传承”评茶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选拔培养中的“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的部署安排,深入推进荔湾区“广东技工”工程,打造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评茶员竞赛平台,进一步壮大技术工人队伍,认真办好本次竞赛,精益求精,优中选优,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主题
技能领航·圆梦荔湾
二、竞赛职业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评茶员
(二)竞赛等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
(三)竞赛方式:个人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初赛成绩及格(≥60分)方可进入决赛,参加决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0人。
(四)竞赛标准:本次竞赛以《评茶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规定的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要求作为主要依据,注重操作技能,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内容。
(五)参考书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教材》、《评茶员培训教材》、《茶学概论》。
(六)裁判成员:竞赛裁判人员由组委会聘请评茶相关的资深专家组成。
(七)组织架构:本次竞赛由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荔湾区总工会主办,广州市荔湾区艺鸿职业培训学校承办,技术指导单位为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发证单位为广州市荔湾区艺鸿职业培训学校。
三、竞赛报名条件
所有参赛选手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在此基础上,还须分别具备以下参赛条件:
所有合法经营的荔湾区茶业企业、茶馆、茶叶店等单位取得相应工种中级工(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以及具备以上资格的社会从业者。原则上不接受技师(二级)及以上级别人员参赛。
四、竞赛方式及时间地点安排
本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
理论知识竞赛,采用闭卷无纸化(机考)考试形式,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等题型,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竞赛时间:8月上旬,分批次进行。
竞赛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艺鸿职业培训学校(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北88号壹号文化广场二楼)
(二)决赛
茶叶审评操作技能竞赛,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实操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为60分钟。
考核范围包括:①感官品质评定:茶叶外形与内质的审评操作;②茶叶审评术语的应用、品质得分及计算;③茶叶品类、品名、香气特征与滋味特征的评定。具体见技术文件。
竞赛时间:8月中旬,分批次进行。
竞赛地点:待地点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最终综合成绩=初赛成绩×30%+决赛成绩×70%,排名按综合成绩进行,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以决赛成绩高的靠前,如出现综合成绩、决赛成绩均并列,则以理论成绩高的靠前。
竞赛结束后,竞赛成绩排名及获奖情况将在广州荔湾政府网公示 5个工作日,并在公示无异议后 10个工作日内,将竞赛结果相关资料报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
(二)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1.竞赛报名邮箱:13433022@qq.com
2.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北88号壹号文化广场二楼艺鸿学校
3.报名咨询电话:13533311424/020-81978900/020-81978911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
2.近期大1寸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相片(源文件必须采用正规照相馆所拍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大于10K,小于40K,像素>=295*413。相片文件名称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如有字母必须大写)。
3.相关证明、证书、证件扫描件。
(四)提交方式
将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签名盖章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于6月30日前全部扫描发竞赛报名邮箱,纸质件邮寄至广州市荔湾区艺鸿职业培训学校。
六、奖励办法
(一)综合成绩前三名,授予金奖、银奖、铜奖,金奖1人、银奖1人、铜奖1人。参加决赛人数在60人(含60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2:3的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占比不超过决赛总人数的20%。
(二)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选手,同时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授予“荔湾区技术能手”称号。
(三)竞赛理论与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选手,按有关要求组织核发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已获得同一职业同一等级证书的人员,不再重复颁发相应证书。
(四)对积极组织参赛的单位给予优秀组织奖,对支持单位给予特别贡献奖。
七、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对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述(申诉)均须通过企业领队,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裁决结果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技能领航·圆梦荔湾”职业技能竞赛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
2.关于印发《2023年荔湾区“广东技工——匠心传承”评茶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