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泰康艺术培训学校、广州市荔湾区学校管理协会、广州市荔湾区通达教育中心、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娱乐业协会、广州市荔湾区前进文化技术学校:
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社会组织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提交年度报告书。经查,你单位未参加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你单位登记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已不在登记住所办公,且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
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公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二楼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接受监督检查,逾期未至的,我局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等有关规定处理。
专此通知。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