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荔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荔湾区加强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荔消安〔2022〕9号)文件的精神,拟补充建设5个社区微型消防站和规范3个站点外观标识。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单位参加本次询价工作。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华林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及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地址:荔湾区华林街道曾巷社区+连登社区(宝华轩小区)、彩园社区(华林玉器大楼小区)、福安社区(侨康大厦小区)、怀远社区(西关大厦小区)、光复社区(光复大厦小区)、湛露社区(上下九步行街)、河傍社区(上下九步行街)、荔广社区+德星社区(荔湾广场)
(四)项目内容:依托社区(小区安保)力量,因地制宜建设相关站房,按社区(村)二类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置标准配备消防器材,按消防救援体系标准化设计上述站点外观标识。
二、项目控制价
人民币15万元以内(含税金)。
三、报名采购商须具备的资质
(一)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需提供有效发票。
(三)报价单位必须具备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经营范围。
(四)采购商的其他要求:
1、具备微型消防站建设相关案例及经验。
2、具备符合消防救援体系标识化设计及安装的能力。
3、按照配置方案进行配置(见附件),所有配置的消防器材应符合国家3C认证。
四、接收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
(一)接收时间: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人:黄先生 020-81266053
(二)接收地点:荔湾区第十甫路湛露直街64号2楼华林街安监中队。
(三)报名方式: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机构全称,递交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需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报名及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五、中选机构确定
我街道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遴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中选机构,没有中选的机构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华林街微型消防站配置方案.xlsx
2.2023年华林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及消防器材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比选表.xls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