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海龙街道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垃圾分类任务指标,对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本街实际情况,拟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上门收运、集中转运的服务方式,有效促进本街垃圾分类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环境卫生管理站。
(二)项目名称:海龙街道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前端收运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55万元。
(四)项目内容:
1、承接单位必须确保完成海龙街每天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任务指标总量,每天要完成厨余与餐厨垃圾分类17894.8公斤。
2、承接单位合理安排人员和车辆,每天按约定时间将海龙街辖内机团单位、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住宅小区、酒楼、酒店、超市、小食店、快餐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收运至海龙街道指定的临时收运点。
3、承接单位承诺将所收运的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全部由广州市城管部门指定委托的厨余和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单位)进行运输处理。
4、承接单位在收运过程中要遵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不得向收运对象收取任何形式费用。
(五)项目报价:本项目以单价报价,每百公斤服务费不高于6元。
(六)项目期限:一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七)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辖区范围内。
二、公告日期
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5日
三、报价单位资质: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专业机构(提供营业执照)。
(二)参与报价的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
四、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报价资料时间:2023年 6月 14日至2023年 6月 16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提交报价资料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环境卫生管理站(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40号)。
(三)提交报价资料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81417253。
(四)报价方式:根据公告内容和要求,提交项目报价表,以纸质资料提交,所有资料加盖红色公章并用文件袋装好密封递交。
(五)提交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根据项目内容要求,提交项目报价表;
3、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以及广州环卫行业协会认证证书;
4、相关车辆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证明资料。
5、报名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五、报价比选
(一)本次比选有1家或1家以上单位报名即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街道邀投标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企业服务便利优先原则、合理报价原则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单位。
(三)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
特此告知。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