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21〕60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2〕43号)等规定,现将荔湾区民政局2022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5万元,具体如下: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308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2〕3号),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5万元,用于儿童福利孤儿圆梦助学项目,为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二、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我区1,843.84万元,具体如下:
(一)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项目103万元。根据《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穗民规字〔2020〕2号)及《广州市民政局关于下发2021年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规定,对符合申领我市2021年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的养老服务人员,及符合岗位补贴申领条件的养老服务人员,发放就业补贴和岗位补贴。
(二)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1,257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1号)有关规定,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新增床位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等资助。
(三)全市民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项补贴项目125.84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民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穗民〔2022〕9号)要求,向民办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疫情防控专项补贴。
(四)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47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穗民〔2021〕179号)要求,通过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区内有精神康复需要的居家精神障碍对象提供基础服务、个人服务、家属服务、社区共融服务等。
(五)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项目240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使用的通知》《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项目主要用于资助社区颐康站建设奖补经费。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街道。
(六)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经费71万元。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设置指导方案的通知》(穗未保办发〔2022〕6号)要求,对22条街道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予以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为3万元/站),同时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站点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5万元/站)。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街道。
三、2022年区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2年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1,300万元,具体如下:
(一)社区颐康服务站建设项目经费285万元。根据区2022年民生十件实事工作要求及相关具体工作部署,需在2022年底实现60%以上社区,建有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文体康乐等功能的社区颐康服务站。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每个经验收通过的社区颐康服务站不少于3万元的建设奖补经费,共95个社区。
(二)“帮帮看家”信息无障碍服务项目22.8万元。“帮帮看家”信息无障碍服务项目为2022年荔湾区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帮助视障人士解决原来需要用视觉完成的事情,现在用听觉来感知、用语音来控制家庭电器,通过家居的智能化,让残疾人掌握自主控制家庭电器的能力,享受智慧科技带来的家庭生活便利。
(三)荔湾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经费330万元。根据《广州市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主要用于补助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经费。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街道。
(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服务质量提升管理项目)16.76万元。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主要用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管理项目)建设。
(五)2020年养老机构护理补贴及评估经费31.84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1号)要求,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老年人,且老年人一次性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的,根据实际入住天数和相应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护理补贴。
(六)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经费(上门服务)171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24号)要求,主要用于补助街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街道。
(七)长者大配餐服务项目(含重度残疾人)196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5号)要求,以长者饭堂为主要依托,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制餐、配餐、分餐、送餐等服务。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相关街道。
(八)困境儿童基层服务提升项目4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做好全区困境儿童基础信息规范化督导,完善上门探访服务指引,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好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
(九)荔湾区颐乐园更新升级改造工程4.6万元。主要用于荔湾区颐乐园首层诊疗及公共区域升级改造。
(十)康园工疗站经费238万元。根据《广州市残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康园工疗机构及工疗人员资助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19〕3号)文件要求,用于区服务中心和各工疗站的运营补助。
4.2022年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