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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荔湾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05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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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荔湾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将于2023年7月7日启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荔湾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将于2023年7月7日搬迁至荔湾区芳村大道西341号,并于当日起在新址对外正式运行。

  二、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咨询电话:020-81697654。

  四、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341号1楼,收件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收)。

  五、原荔湾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地址(荔湾区花地大道北88号),将于2023年8月1日起停止对外受理行政复议业务。因地址搬迁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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