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荔湾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将于2023年7月7日启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荔湾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将于2023年7月7日搬迁至荔湾区芳村大道西341号,并于当日起在新址对外正式运行。
二、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咨询电话:020-81697654。
四、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341号1楼,收件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收)。
五、原荔湾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地址(荔湾区花地大道北88号),将于2023年8月1日起停止对外受理行政复议业务。因地址搬迁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