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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易真树与广州市荔湾区德明中英文实验小学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24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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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德明中英文实验小学:

  本委于2023年7月1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易真树诉被申请人广州市荔湾区德明中英文实验小学关于支付工资、加班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3〕1644号)。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一、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28869.44元;二、被申请人支付2021年12月至2023年6月的校龄工资2850元;三、被申请人支付2022年9月至12月,2023年3月至6月下班后开例会的加班费627.2元;四、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2月4日、2月5日、5月4日、6月25日、7月2日双休日上班的工资967.03元;五、以上合计费用在裁决结果送达之日起3日内全部付清;六、从校方出示解除劳动协议之日起至双方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签字之日止,此期间由校方付给我工资和交我的五险一金。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8月31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

  联 系 人:肖佳、杨健鸿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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