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街道、各相关行业协会、科技园区、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按照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拟开展“第三期荔湾区科技企业人才研修班”(“扬帆班”),遴选、培育一批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和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科技企业人才,解决荔湾区企业家科技创新意识、创新思路、发展方向的瓶颈问题,实现荔湾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助力荔湾区“三大平台”建设,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3年8月-2024年9月
二、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承办单位
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有乾投资有限公司
(三)合作单位
中山大学
清华大学
三、研修班对象
注册地在荔湾区以及有意愿在荔湾区落地的科技企业。(研修班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0人,其中区外企业人员不超过20人。)
四、培育服务体系
(一)专业化培训体系
依托中山大学、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智库资源,联动社会资源,倾力打造专业培训体系,围绕科技企业发展现状,制定专属培训方案。
(二)全链条服务平台
依托主承办单位资源优势,从政策、资金、人才和场地等方面,针对企业需求要素,精准化服务,全方位赋能扬帆企业发展壮大。
(三)直通式政企平台
搭建扬帆企业与政府联系交流平台,为荔湾发展建言献策,助力荔湾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省、市、区相关部门,开展政策宣讲,及时将政策传达到企业。
(四)全开放资源平台
广泛整合社会资源,联通产业龙头和中小企业各资源要素,促进企业参访交流,搭建扬帆企业朋友圈,产业共通共享共赢。
五、选拔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恪守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人原则上为企业负责人或高层管理人员;
(三)具有勇于创业的精神和良好的经营管理才能,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五)申报人所在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注册地在荔湾区的科技企业或有意向推动本单位创新发展的区内外企业;
2.曾承担区级以上科技项目或在区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企业;
3.行业代表性强,主业优势明显,有一定的产业规模、集聚度及辐射力较强、带动效应明显、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发展动力强劲。
六、开展流程
(一)项目报名阶段(2023年8月—9月)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承办单位以及相关媒体、各科技园区等渠道上发布招募通知,广泛动员各行业协会和有关单位做好人员的发动和举荐工作,全面启动第三期“扬帆班”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9月8日。
(二)选拔评审阶段(2023年9月)
依照招募选拔程序推进初审、复审工作。成立由主办单位专家、高校学者、金融行业专家、龙头企业代表等人员构成的评审小组,组织面试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入围的第三期“扬帆班”企业人员名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承办单位公众号和网站进行公示。
(三)项目推进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9月)
完成招募选拔程序后,举行第三期“扬帆班”开班仪式,随后对入围企业人才开展为期一年的研修,全面提升企业人才经营管理、科技创新、政策运用等综合能力。
七、服务及政策支持
(一)入选人员可以享受由主办单位与中山大学、清华大学等合作举办的为期一年的研修班,并颁发结业证书;
(二)优先推荐企业对接政府引导基金、广州产投集团基金;
(三)符合条件的入选人员可享受学费补贴政策;
(四)支持有科研实力的学员企业申报广州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五)支持符合条件的学员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六)优先推荐学员加入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联谊会;
(七)支持学员企业加入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八)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员企业在主板上市、新三板挂牌,对成功挂牌的公司按规定给予补助;
(九)联合银行、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为学员提供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产业并购等多元化对接服务;
(十)不定期为学员组织私董学习会、主题分享沙龙,调动、整合多方资源解决企业实际疑难;
(十一)由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在市区政府部门指导下,为学员企业精准化推送各类政策信息,并提供一站式科技服务方案。
附件:1.第三期荔湾区科技企业人才研修班招募选拔程序
2.第三期荔湾区科技企业人才研修班课程安排(拟)
3.第三期荔湾区科技企业人才研修班申报表
4.第三期荔湾区科技企业人才研修班企业基本情况表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人才工作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
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陈送婷、吴国铖,陈丽萍联系电话:17724027770、18826400661、020-81376806)
附件1
第三期荔湾区科技企业人才研修班招募选拔程序
一、人选推报
(一)报名步骤
1.登陆荔湾区政府网站(www.lw.gov.cn),在通知公告栏中点击“荔湾区科技企业人才研修班”相关招募通知或进入广州科技金融公众号点击相关通知;
2.下载表格《第三期荔湾区科技企业人才研修班申报表》及《第三期荔湾区科技企业人才研修班企业基本情况表》,并按照要求规范填写;
3.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及个人蓝底小一寸半身证件照(请压缩在一个文件夹内);
4.提供企业或个人获得的荣誉证书或其他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可选);
5.核对表格信息及全部证明材料;
6.打印《申报表》及《企业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并盖章;
7.将《申报表》及《企业基本情况表》、申报人(企业人才)小一寸证件照2张等相关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收件人:陈送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楼,电话:17724027770),并将WORD、PDF扫描件电子版报名资料同步报送邮箱:chensongting@gztechfin.com。
(二)注意事项
1.所填报材料要保证客观真实,如发现有虚报情况的,主办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
2.以上所需材料缺一不可,不按要求填写或报送材料不齐全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评审环节
(一)初审
主承办方对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和事迹材料进行汇总、整理。评委根据报名资料,对企业概况、企业诚信、主营业务、核心产品、财务状况等内容进行初审,考量候选企业经营方面的综合水平。
(二)复审
初审通过后,终评环节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科工信局、中山大学、金融机构、企业家代表等专家代表组成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面试复审评分(评审当日无法到达现场的候选人,视为自动放弃候选资格处理),候选人现场进行自我介绍,综合考量候选人的领导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其对市场与创新发展的思考能力。
(三)公示
主办方根据评审情况,择优选拔不超过80名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荔湾区外不超过20名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确定为第三期“扬帆班”入围企业人才人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5天,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接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公示无异议的最终确定为人选。
三、研修费用
(一)费用缴纳
最终入围人员每人需缴纳20,000元的全年综合服务费(包含全年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等名校EMBA课程培训费、外出培训学习与考察交流费用等,不包含学员外出学习机票及酒店费用,国外游学课程、考察、机票及酒店费用),费用由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收取(收到主办方入围缴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
(二)补贴政策
第三期荔湾区科技企业人才研修班项目已经区政府立项,由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有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负责研修班的具体工作,并对研修质量负责。
1.事前补贴
针对已在荔湾区注册的企业,且已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等荣誉的企业,每家企业1名人员可直接减免10,000元全年综合服务费用。
2.事后补贴
研修课程完结后,针对已提交综合测评材料的荔湾区或有意向落户荔湾区企业人才或其所在企业,基于企业出勤情况以及发展情况等不同维度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进行不超过100%所缴纳费用的区财政补贴。补贴条件如下:
(1)新认定的广州市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包括产业杰出人才(团队带头人)、产业高端人才(团队带头人)、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团队带头人),最高分别可享受已缴纳费用100%、75%、50%的事后补贴;
(2)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广州“独角兽”创新企业、广州“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的1名学员可享受已缴纳费用100%的事后补贴(该项费用由区科工信局其他财政经费列支);
(3)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1名学员可享受已缴纳费用75%的事后补贴(该项费用由区科工信局其他财政经费列支);
(4)完成课程后经过综合评测获得优秀班委称号可获已缴纳费用100%的事后补贴,获得优秀学员称号可获得已缴纳费用75%的事后补贴;
(5)开展扬帆班期间落户荔湾区的企业,将享受已缴纳费用100%的补贴。
研修完成后,由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向荔湾区政府申请补贴后,对符合条件的学员按标准进行补贴,总费用不超过45万元。本措施所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我区其他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扶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2
第三期荔湾区科技企业人才研修班课程安排(拟)
一、课程概括
课程围绕宏观视野、管理创新、经营创新设置中大培训课程并开展政企交流、实地参访重点企业等内容。每月组织拟开展两天研修,一天为中大课程,一天为政企交流会或知名企业参访等活动。年内组织一次国内游学,每次时间5天左右。原则上以工作日与非工作日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上课。
二、开班仪式及中山大学课程
开班仪式拟邀请区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仪式结束后即进行中大第一期课程。学年内共组织8期中山大学,课程内容暂定如下:
三、政企交流会及知名企业参访
中大课程前后举行政企交流及政策宣讲、知名企业或机构参访活动,各半天。主要政策宣讲主题将联系科技、工信、商务、人力社保、税务、工商等部门提供。企业参访将联系重点创新企业进行参观、访问、交流与探索企业合作可能,如华为松山湖基地交流活动、唯品会、立白集团、广汽集团、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等,共开展不少于8期政企交流或名企参访活动。
四、国内游学(暂定,具体以实际课程为准)
学年内举办一期时长5天左右的北京游学课程。由清华大学提供培训课程师资。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研修及参访费用包含在“扬帆班”的活动费用中。暂定课程如下:
其他:国外游学(班委可自行组织出外游学,需自费参与)。
注:1.以上为暂定课程,具体上课日期和课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遇上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以实际通知为准;2.具体每月政策宣讲及企业参访根据实际协调情况决定,并另行通知。
附件3
第三期荔湾区科技企业人才研修班申报表
附件4
第三期荔湾区科技企业人才研修班企业基本情况表
荔科工信〔2023〕93号--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三期荔湾区科技企业人才研修班(扬帆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