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评估相关人员:
为加强对全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建立荔湾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复核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复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制定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
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二、评估委员会委员和评估复核委员会委员聘期
本届聘任期3年,届内有人事变动或其他必要原因,可随时调整。
三、评估委员会成员
(一)主任委员
张 苑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副主任委员
林 茵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委员
蔡海翔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韩晓光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
崔伟枫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
何则信 广州市荔湾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张羽飞 广州市荔湾区社会组织党委党建指导员
四、评估复核委员会成员
(一)主任委员
张 苑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副主任委员
林 茵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委员
蔡海翔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韩晓光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
梁 鹏 广东上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