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荔湾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奋力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在各部门、街道的共同努力下,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地落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荔湾区环境空气综合指数同比改善9.1%,改善程度全市列第2,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3.8%,下降幅度排名第2,连续四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区35条黑臭水体均“脱帽”并保持不黑不臭,重点流域一级支流水质已消除劣Ⅴ类,东朗断面平均水质优于考核目标1个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办法》《广州市荔湾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区环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街道考核结果(按行政序列排序)
优秀:金花街、南源街、华林街、石围塘街、冲口街、白鹤洞街、东漖街、东沙街。
良好:西村街、逢源街、多宝街、龙津街、昌华街、岭南街、沙面街、站前街、彩虹街、桥中街、花地街、茶滘街、中南街、海龙街。
二、各职能部门考核结果(按行政序列排序)
(一)重点考核部门
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住房建设园林局(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考核均为优秀。
(二)一般考核部门
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资源分局考核均为合格。
三、考核结果公布。
本考核结果通过区政府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
全区各部门、街道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全面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发扬成绩,补齐短板,落实高质量发展新要求,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现代化生态治理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环境。
广州市荔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代章)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