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荔湾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荔财规〔2021〕2号)要求,我办事处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清理,清理出2023年第三批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拟进行报废处置,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向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张女士,电话:81751677)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桥中街道2023第三批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xls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