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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张启明与广州铿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09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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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铿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3年10月2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张启明与你单位关于支付工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3〕2306号)。张启明要求你单位支付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的工资共计11255.02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1255.02元,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1255.02元,确认从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的劳动关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12月9日上午10时15分时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4室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

  联 系 人:颜奕丽、车文荟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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