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伟杰:
本委于2023年10月16日立案受理你与广州市清平小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未签订合同二倍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3〕2252号)。你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共计20000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易伟杰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9时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4室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
联 系 人:颜奕丽、车文荟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