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经济联社、荔湾区东漖经济联合总社:
现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2023〕 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涉农街道办事处组织下辖经济联社认真学习,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区财政局会计监管科。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 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