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士奇(广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3年9月1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郑惟崇与被申请人哈哈哈士奇(广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终〔2023〕2112号),该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于2023年11月8日对该案作出如下裁决:驳回申请人本案的全部仲裁请求。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房
联 系 人:麦佩婷、冯可欣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