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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高品诺(广州)房地产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与张跃、陈嫦辉裁决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11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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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跃:

  本委于2023年9月2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高品诺(广州)房地产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与你及陈嫦辉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2〕2182-2183号),该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于2023年11月21日对该案作出如下裁决:一、确认申请人与第二被申请人张跃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2年3月2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二被申请人张跃一次性向申请人赔偿损失83944.81元;三、第一被申请人陈嫦辉对第二项裁决结果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四、准许申请人撤回第四项仲裁请求;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该案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方不服该仲裁裁决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房 

  联 系 人:王婧如、靳亚文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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