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派出检查小组,对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现已检查完毕,对该单位的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结论书文号:荔财检〔2023〕12号
二、检查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三、被检查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
四、法定代表人: 刘志侃
五、存在问题:
(一)部分原始凭证缺失
(二)分录编制不准确
(三)应缴财政款未上缴
(四)土地储备资金未专户存储
六、检查问题整改要求:
(一)强化财务人员履行会计法执业力度。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和审核。
(二)所有应缴财政款项都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财政。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完善健全土地储备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如实反映发生的经济活动。
(四)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对现有银行账户进行整合,设立一个专用账户结算所有非财政预算类土储项目资金,在银行开通分账管理功能,便于各项目独立核算。基本账户用于核算非土储资金的其他非财政预算拨款资金。指定项目专用的银行账户在相关项目结束后及时撤销。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