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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关于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2-28 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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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派出检查小组,对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现已检查完毕,对该单位的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结论书文号:荔财检〔2023〕12号

  二、检查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三、被检查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

  四、法定代表人: 刘志侃

  五、存在问题:

  (一)部分原始凭证缺失

  (二)分录编制不准确

  (三)应缴财政款未上缴

  (四)土地储备资金未专户存储

  六、检查问题整改要求:

  (一)强化财务人员履行会计法执业力度。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和审核。

  (二)所有应缴财政款项都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财政。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完善健全土地储备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如实反映发生的经济活动。

  (四)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对现有银行账户进行整合,设立一个专用账户结算所有非财政预算类土储项目资金,在银行开通分账管理功能,便于各项目独立核算。基本账户用于核算非土储资金的其他非财政预算拨款资金。指定项目专用的银行账户在相关项目结束后及时撤销。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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