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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李宏福与广州市荔湾区腔调里原创服饰馆裁决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05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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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腔调里原创服饰馆:

  本委于2023年10月1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宏福诉广州市荔湾区腔调里原创服饰馆关于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3〕2315号),该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于2023年12月21日对该案作出如下裁决:一、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20日的工资3807.69元;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750元;三、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3年9月29日、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2日的工资618.93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房。  

  联 系 人:林蕴媚、卢韵仪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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