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龙签餐饮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4月1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陈凯、林晓朋、潘家兵、李强华、张千祥、刘权正、杜正先、马功明、陈小谊与你单位关于工资、经济赔偿金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4〕953-961号)。陈凯等9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经济赔偿金共243750 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仲裁请求明细详见附件)、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10时15分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房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房
联 系 人:颜奕丽、车文荟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