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三红游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4月1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思华与你单位关于支付工资、报销款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4〕926号)。李思华要求你单位支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的工资、报销款共计9527.45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5月28日上午9时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6室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
联 系 人:颜奕丽、车文荟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